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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龄共享新时代——2023年老年摄影征集活动” 征稿启事


     

             
[中国老龄协会]           

[日期:2023-09-28]    [浏览:]    [放入收藏夹]    [查看评论]

  为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中国老龄协会在2023年全国“敬老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乐龄共享新时代——2023年老年摄影征集活动”(以下简称“本活动”)。

  一、活动主题

  乐龄共享新时代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老龄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老摄影家协会

  三、征稿对象

  广大老年朋友、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

  四、投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5日

  五、征稿范围

  反映党的二十大以来,展现新时代老年人“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精神风貌和“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社会风貌的摄影作品。内容包括发生的具有影响的重大事件和人物,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掠影,老年人积极向上的生活剪影,社会发展进步成果和人民群众生活变化的精彩瞬间,以及表现祖国大好河山与人文建筑、自然风貌等优秀摄影作品。

  六、类别及评选

  本活动分为“老年拍”和“拍老年”两大类别。

  1、老年拍

  即60周岁以上老年人拍摄的作品,只要符合活动主题和专业要求,不分题材、内容和形式皆可投稿参选。

  2、拍老年

  作者年龄不限,只要拍摄以老年生活、老龄事业及其相关题材与内容,且符合活动主题和专业要求的作品,皆可投稿参选。

  3、评选方式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邀请专家对所有征集的作品进行评审,并综合报名数量及质量,确定最终入选作品名单。对于入选的优秀作品,在中国老龄协会官网、官方新媒体账号及中国老摄影家协会官网专题展播,入选“中国老龄摄影作品资料库”,并向有关中央媒体进行推荐。如条件成熟,将适时举办入选作品巡展。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向每位入选作品作者颁发证书,向优秀作品作者赠送纪念品。入选作品作者有资格申请加入中国老摄影家协会。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将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及对支持活动成功举办做出贡献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证书。

  七、投稿须知

  1、投稿人每类别限3件作品,个人作品总数不超过6件(每幅/组作品为1件)。单幅、组照均可, 组照作品每件限9幅以内并自行拼接成一件作品投送。投稿数量超出者视为无效。

  2、投稿作品均为JPG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以5-10M为宜,黑白、彩色均可,对所用拍摄器材不作限制。

  3、投稿方式

  本活动分为定向征集、集体和个人三种投稿方式。投稿者限任选一种方式投稿,重复者均视为无效。

  (1)定向征集:凡在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中国老年人才网摄影人才申报审核及作品报送的影友,经由老年摄影人才网(www.iphoto.org.cn)选送其一件作品。

  (2)集体投稿:由单位统一组织征集作品,填写《乐龄共享新时代——2023年老年摄影征集活动集体投稿登记表》(网络下载地址:http://www.icspa.org.cn/d/file/download/cnpa2023gp.docx)后,连同作品一起发送集体收稿专用电子邮箱:

  cnpa2023gp@imgcspa.com。

  投稿邮件主题请标明“单位名称+2023CNPA摄影征集活动稿件”字样。每个集体投稿单位各类作品总计不超过300件。

  (3)个人投稿:

  投稿人请将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邮寄地址等个人信息,连同作品一起发送个人收稿专用电子邮箱:

  cnpa2023@imgcspa.com。

  投稿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2023CNPA摄影征集活动稿件”字样。

  八、特别说明

  1.本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征集摄影作品,不收取任何费用。

  2.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根据实际评审情况,可调整作品的类别及入选数量,有权选择组照中的作品作为单幅参选。

  3.为保障公平公正和兼顾评审效率,请投稿人员认真阅读征稿要求,对作品命名要规范,投稿类别等要清晰、有效,稿件发送按照要求进行。对于作品投稿类别不清、作品命名不规范(如含有特殊字符等无关信息的)等含有严重不规范的行为,有权将稿件作为不合格稿件进行处理。

  4.作品均为个人原创作品,不得在图片中增减有碍真实的任何图像元素。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文件,胶片拍摄转化为数字照片须保留底片,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

  5.对于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6.拟入选作品将在中国老龄协会官网(www.cncaprc.gov.cn)、中国老摄影家协会官网(www.icspa.org.cn)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邮箱,受理举报。如发生违规作品被取消的情况,主办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增补作品及数量。最终入选结果以主办单位公告为准。

  7.投稿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注:本活动不接收共同创作作品),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作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他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相关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8.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有权在其举行的相关公益活动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展示、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9.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单位具有最终解释权。

  本活动具体事宜请联系中国老摄影家协会展览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西大街1号新桥饭店B635室

  邮编:100005

  电话:010-63342585

  邮箱:chinacspa@126.com(此邮箱不接收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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